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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观设计师》各等级鉴定申报条件

作者:hlsyichuan@hotmail.com  发布日期:2009-05-19  浏览:5955  字体大小:[ ]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2011年上海市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申报条件”,景观设计师作为第二类创意设计类职业,各等级具体申报条件如下:

特别说明:对提供伪造学历、学位证书、验证证明、职业资格等各类证书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资格,伪造的证书、证明及鉴定费用不予退还;对已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事后一经查实其所提供的申报材料虚假,将取消其成绩并对所获职业资格证书做无效处理。

 
景观设计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五级(初级)职业资格证书。〔以四级(中级)为起点的职业须取得相关职业五级(初级)职业资格证书〕
(2)取得由市级以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信息服务类资格证书
(3)取得中等职业教育相关专业毕业证书或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4)高等教育相关专业在校生或中等职业教育相关专业在校毕业学年学生。

助理景观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职业资格证书。〔以三级(高级)为起点的职业须取得相关职业四级(中级)职业资格证书〕
(2)取得相关职业四级(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等教育在校毕业学年学生
(3)高等教育相关专业在校毕业学年学生
(4)取得高等教育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景观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
具有中等职业教育或高中及以上学历,取得本职业三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两年以上。
 
高级景观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
具有中等职业教育或高中及以上学历,取得本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两年以上。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