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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观设计师》非沪籍人员申请上海户口定向培训班招生公告

作者:ssle060317  发布日期:2011-12-15  浏览:7146  字体大小:[ ]

《景观设计师》非沪籍人员申请上海户口定向培训班

招生公告

一、背景资料

20108月,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了《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提出对上海紧缺急需的国内优秀人才可实行直接申请落户。截至今年8月底,已有2736人通过此渠道落户上海。

据了解,经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联席会议同意,对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常住户口的5个方面规定进行了明确。

其中1个方面即为:将高技能人才纳入《上海市居住证》的申办范畴,具有国家二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或上海市重点行业紧缺急需的具有国家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的高技能人才,在与实际用工的用人单位直接签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可为其申办《上海市居住证》。

上海市景观学会作为最权威《景观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培训机构,特开设《景观设计师》非沪籍人员申请上海户口定向培训班。

 

二、报读条件及培训费用

报读条件:在沪或拟入沪从事景观设计相关工作人员,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相关专业包括:景观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室内设计等设计类专业。注:非设计类专业无法直接报考三级需获得四级证书后报考三级。

培训方案:符合条件人员三、二等级连报,周期2年。费用:29000元(包含所有培训费、外出实训费、教材费、考务费、杂费等)课程结束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考,获得景观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和二级证书。5年内可免费重修(补考考务费350元自理),合格率高。学会会员及会员单位员工报读本课程凭优惠抵用券享受优惠。

特别说明:按照人保局申报条件规定,报考景观设计师二级需持有景观设计师三级证书满2年。

报读咨询:021-52302215*8009  王老师

地址:漕宝路440号1幢408室

 

三、相关政策链接,请下载本页相关附件

    1.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的通知

http://218.242.131.171/sxbftz.jsp

 

     2.上海降低申办人才类《居住证》门槛

http://www.gov.cn/fwxx/sh/2011-09/09/content_1944233.htm

附件下载:  居住证转户口细则(40.00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