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遗产景观找寻重生之路
来源:中国环境报 点击次数: 作者: 添加时间:2007-1-15 9:46:18
     不以城市规划理念规划农村 在开发和保护中力求平衡

  一条小溪,一条栈道,一座茅草屋……尽管这个村落没有皇家遗产那样宏伟壮丽,但它们却记录着历史与文明传承的脉络。然而,今天正如火如荼般进行的新农村建设,使这些乡土遗产景观身处破坏与重生的夹缝中。如何在新农村规划和建设中,让我国乡土遗产景观和文化得到延续?在不久前举办的第三届小城镇建设发展论坛上,这一话题成为各方热议的焦点。

  精神家园面临毁灭

  位于海南省东方市江边乡的白查村,是一个依山傍水的黎族聚集村,由于至今保存着清一色的船形屋,使用着原始的独木器具,保留着古老的织锦工艺,以及原汁原味的黎家风俗,被专家称为“黎族最后的精神家园”。秀美的青山,婆娑的椰树,篱笆墙,船形屋,还有坐在屋檐下织锦的阿婆,成为画家眼中不可多得的素材。
  就是这样一个村子,在新农村建设的大潮中面临着被毁灭的境地。按照当地政府的民房改造方案,将在村里另辟新址修建砖瓦房,待砖瓦房建成之后,再把原来的船形屋全部拆掉,原村址改成水田。自2005年民房改造计划敲定之日起,不少有志于民间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人士就一直呼吁,要求把白查村这样典型的船形茅草屋村落完整地保留下来。在他们看来,保护船形茅草屋实质就是保护一种独具特色的建筑艺术,一种无法替代的民族文化。迫于外界的压力,白查村的改造计划暂时延迟,但保留和拆除的争论还在继续。
  “白查村事件”只是我国城市化进程中乡土景观面临毁灭的一个例子。随着时间的流逝,众多古镇、古建筑在建设的大潮中被吞没。据了解,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基本分布在农村。村头的风水树、风水林、风水池塘,一条小溪,一块界碑,一条栈道,一座龙王庙,都是一家、一族、一村人的精神寄托和认同,虽然没有得到政府的保护,但这些乡土的、民间的遗产景观,与祖先和先贤的灵魂一起,是构成中华民族草根信仰的基础。专家指出,如果我们现在大张旗鼓地把新农村建设理解成为农村的物质空间建设,就很可能把城市的模式,或者是欧洲城市的模式带到我国的乡村大地上,风水林被砍掉、蜿蜒曲折的河道被填掉或被裁弯取直、有上千年故事的祠堂被拆掉……所有这些草根信仰的基础都会被彻底毁掉。

  既要开发更要保护

  应该承认,农民希望改善生活、居住条件的愿望是完全正当的。如何在保护的前提下实现人居环境的现代化,既是防止乡土遗产被毁灭的真正选择,也是赋予新农村建设新的内涵。
  “必须充分考虑农民的承受能力,设计推广经济实用、美观舒适的新型住宅,使之既保留农村传统文化特色,又适应现代农民生产、生活发展的要求。”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研究员张忠法说。像云南的傣族建筑,在外表上看,还是非常具有民族特色的传统竹楼,但内部已经进行了改造,村民用上了自来水,用上了现代的家用电器;贵州凯里的苗寨、湘西凤凰的吊脚楼,也都是保留了传统的建筑特色,吸引游客不远千里前来观光,这一切,都是在保留民族建筑特色基础上才有的。
  目前,在各地新农村建设的开发中,应结合当地实际,积极吸取各地保护的经验,力争在开发和保护中做到平衡,寻求乡土遗产的重生之路。
  据江西省赣州市规划建设局谢建军介绍说,赣州市在推进新农村的建设过程中首先遵循的原则就是生态优先、突出特色。谢建军介绍说,在《全市村镇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过程中,尊重农民习惯、坚持以人为本、协调和谐、彰显个性相结合。在新农村规划建设中,不千篇一律搞行列式、矩阵式、线条式布局,提出了“一个保持、两个突出、三个不搞、三个配套”的原则,即保持农村历史文脉和地方建筑文化特色;突出人与自然和谐,突出农村田园风光;不推山、不填塘、不砍树;水、电、路配套,社区服务设施配套,房屋设计配套。同时,从实际出发,不以城市规划的理念规划农村,手法上不搞一个模式一刀切,功能上充分整合原有资源,对村庄进行整治美化,不搞大拆大建,不搞千村一面,因地制宜,形成各具特色、整洁有序的新村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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