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观住宅有内容 景观房应设门槛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点击次数: 作者:张骏斓 添加时间:2006-8-29

  如今沪上各类楼盘只要周边有点天然风景,或是可以眺望远景的高层房源,又或是位置处于中央绿化景区的楼盘,都冠以“景观房”的名号。而国内首个景观学会有关专家日前却直言,这些房子中大部份最多算是“观景房”,远远称不上“景观房”。他们呼吁有关部门对房产广告中随处可见的“景观”宣传语加以规范,并为“景观房”设定准入门槛。
  上海市景观学会有关人士最近透露,该学会正在积极酝酿有关“景观住宅”的学术标准和《景观住宅选购指南手册》,并将尽快推出。景观学会的专家指出,景观住宅应是住宅与 
  景观合二为一的整体,其所含景观内容是指住宅的近景,范围应是“住宅建筑的外立面及外立面所围成的空间”。因此,即便借助楼盘的地理优势,加上高层的有利位置,进行眺望周边自然景观或文化景观的房源,也不应列入学术上景观住宅的范畴。
  市景观学会副理事长张健认为,从建筑学角度看,高标准的“景观住宅”,山、水、树三者缺一不可。景观住宅既可以与真山真水和林木花草结合,也可人工造景,但是就建筑本身来说,必须与景观相协调,在形态、色彩、质感、图案等方面都大有讲究。
  他表示,景观住宅应该有两方面扎实内容,即建筑及其周围环境。首先是住宅建筑自成景观,即在一定视力范围内,建筑外的行人可以感觉到建筑的美观或美感;其次是住宅位置和其以内的主要房间能看到周围一定范围内的景色。
  上科院院长、市景观学会理事长曹振全指出:通过制定相关标准和普及景观科学,从学术角度规范“景观住宅”市场,不仅能提升房产景观价值,而且还将使“景观住宅”本身成为城市环境和生态的一道美丽风景。同时对有关部门规范“景观住宅”的准入也有一定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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